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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生母vs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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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李珊专访的播出,有越来越多的离婚诉讼找到了李珊律师,清一色的是女性委托人,有的呢是不想离婚处于被动应诉的角色、有的呢是积极主张离婚处于原告的角色、还有的呢是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抚养孩子!而即使同意抚养孩子,却从一个母亲的口中说出了…真的是颠覆了李珊的三观!

“李律师在吗?”有一天李珊刚走出律所所属楼层的电梯口,就从一个打扮地异常妖艳的女性口中听到了这句话,只见前台人员刚要回复,就看到李珊走了过来,忙伸手朝向李珊,面对这个女性说道:“这位就是我们所的李珊律师,你有……”

只见前台还没有说完,眼前的女性“嗖”地一下就窜到了李珊的面前,“李珊律师,你可一定要帮帮我啊!”李珊看着眼前这个妆容精致、穿衣打扮用心、指甲也是五颜六色的女性,觉得她看起来不像是遇到难处的人啊?那得是什么样的“难处”能让她如此地容光焕发呢!李珊也很想知道。于是,李珊对该名女性说:“我是公正律所李珊律师。您找我是要做法律咨询还是案件代理?”

“我找你是做案件代理。”

“您怎么称呼?”

“我姓杨!”

“杨女士,您好,那您请跟我到这边来,我们进行一次交谈。还请您详细地和我说一下,您需要代理的是什么类型的案子?”说着,李珊为杨女士指了前往接待室的路。

二人边走,李珊边问,

“离婚案件。”

“您是原告方?”

“离婚是我前夫提出的,不是我。”杨女士说的是很轻巧,丝毫没有难过之情流露。

李珊边走边想,按常理来说女方没有主动提出离婚,现在怎么说都应该有些难过吧,可是看杨女士也不太像啊?于是李珊继续问道:“杨女士关于离婚有什么看法?”“请坐”随着李珊的问话,他们二人已经走进了一间李珊常用的接待室。二人落座后,杨女士接着说道:“我同意离婚。”

听到杨女士的此话,李珊更诧异了,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是没有争议的,完全可以调解结案或者根本就不需要到法院来,直接可以在民政局窗口换证。除非…

“那杨女士现在是对离婚之后的婚内财产分配存在异议吗?”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能够成为离婚拦阻的一件事儿就只可能是“分财产”!

“还财产呢?他根本就没什么财产?”杨女士完全以一副不屑的口吻说着。

好了,现在财产也没争议,那…“您是否育有孩子?关于孩子你们怎么协商的?”

“哦!对,就是孩子,孩子我之前都说好了,我不要,可是他现在也反悔了说不要,然后法官说如果你们双方都不要孩子的话,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现在还不适合解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随后杨女士接着说道:“我不管什么孩子的,我现在只想尽快离婚”

“开庭的时候您前夫怎么说?”李珊知道现在的司法导向就是得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近段时间以来,确实有好多家法院因为男女双方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而没有下判决的,所以李珊想多了解一些,之前关于孩子抚养费协商过程。

但是,却没想到颠覆李珊三观的情节还在后面…

“他好像说是同意抚养,但是我得拿抚养费。”杨女士这话说的是超级气愤。

李珊就不明白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既不想要孩子又不想给孩子抚养费的妈呢!

杨女士完全没有看出李珊的异样,反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继续吐槽着:“我凭什么拿抚养费啊!那他养孩子不是正常的吗?律师,你帮我想想办法如何能既不需要抚养孩子,又不用给抚养费的呗!”说着杨女士,试图去握李珊交搭在一起的双手。

本来李珊就很不理解这个世上怎么能有对自己的孩子这么狠心的母亲呢,现在听到杨女士的诉求后,李珊觉得这可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虽说律师这个行业吧,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可是这个钻空子也得有个限度吧,也不能什么情节都适用啊!现在听杨女士的意思是,不想承担抚养责任还不想定期支付抚养费,现在来律所找自己也应该就是让自己在法庭上把这个话替她合理合法、有理有据地说给法官听!

哦,我的天!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母亲!李珊一时之间竞也词穷了起来,她也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什么了?现在总不能说是杨女士来找代理律师,而代理律师又同样现在法官的角度又重申了一遍基本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规定吧?可是又不能说是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因为不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而且是违反李珊自己的三观的!

顾客就是上帝!可是这个上帝不正常怎么办?李珊真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

“杨女士,根据我国《婚姻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二人如果离婚的话,是需要约定好子女的抚养问题的,而且现在我们国家的价值导向就是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所以离婚的双方,正常就应该是一方承担直接抚养义务、另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间接承担抚养义务,而且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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