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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于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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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于老四有个远在长安的有钱人家的亲戚?

这话别说三个人就没一个相信的:家族里有那么一个有权势的亲戚,只要不是犯了什么事情,如何会沦落到在一个小镇上做搬尸匠呢?

李平阳在短暂记下来之后,也忍不住抬起头对着张峒道嘀咕了一句:“大人,这不合常理啊?”

张峒道点点头:“宋掌柜,之前那于老四跟你说起这个叔叔的时候你就没疑惑过吗?在长安的富贵人家的侄子,为何要在百忧镇做一个搬尸匠呢?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啊?”

宋方荣闻言不由得笑起来:“大人说的是这个道理,要是这叔叔真的做的是个正经行当,那于老四早该投奔他去啦,哪里还用留在百忧镇呢?就是因为这于老四的叔叔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行当,于老四才没去投奔他的。”

张峒道挑挑眉,语气里颇有些轻慢:“噢?他叔叔又是做什么的?”

“他叔叔是个道长,但是没正经进过道馆。原来在这附近叫魂,有时候还能请鬼上身。后来这人自觉有些本事,就孤身去长安闯荡,据说赚了不少钱。”

“道长?我看就是个江湖骗子吧。”张峒道对这种事情向来是没什么兴趣,颇不满地嘀咕了一句后撇撇嘴,“——因为这叔叔是个叫魂的道士,所以也没有子嗣,赚了钱还是打算回到家乡送给这个老侄子?”

“差不多,不过他们家干的都是这种事情,胆子娘胎里就大,是天生吃这碗饭的。”宋方荣笑了笑,脸上的肉跟着抖了抖,“我们就没这胆子,我开个棺材铺都惴惴不安,要不是家产就这个铺子,我也早不想干了。棺材棺材,谁都说是升官发财,谁也都知道,进了棺材里的人既谈不上升官,也发不了财咯。”

说着,宋方荣摆摆手叹息一声:“说着好听,心里都门清这个事情晦气着呢。等过几年我也不干了,到时候跟儿子搬到乌江县城外面去。”

他一番感慨说得倒是颇有些引起了共鸣,连张峒道也没有继续反驳,只是叹了一口气,声音柔和不少:“一个人一个命,棺材铺养活了你家孩子,也不亏了。”

宋方荣点点头,混着油光的脸上露出些热络地笑容:“正好咱们家炖了汤,几位官爷小姐要是不着急,不如吃了饭再走?”

后院里传来隐约的沸腾咕嘟声,油汪汪的肉香仿佛带着滑腻的脂粉气一般从后院飘来,油香的气味登时在屋里弥散开,宋家的夫人从后院走过来,自门框外面露了半张脸。

说来也奇怪,宋家夫人分明应当与宋掌柜的一般年纪,看起来却仿佛是及笄的少女似的。她脸上滑腻腻的透着猪油一般的润白,短而丰盈的手里握着一个陶瓷做的盐罐子。脸上大约是涂了些胭脂,双颊透出三月桃花的粉嫩,盈盈小口挤出笑来:“哎呀,几位公子小姐就别推脱了,都炖好了汤,吃了再走吧。”

李平阳忽然感到一阵不舒服,说不清那种感觉来自何处,只觉得面前这人端的一副少女娇俏的姿态,却生了一对饱经世故的眼,那错位感带来异乎寻常的诡异。

不单单是李平阳觉得害怕,连陆载都觉得有些毛毛的,倒是张峒道确实是个粗神经的,还笑了起来:“宋老板,您这夫人瞧着年轻啊?”

“惭愧惭愧,我喜欢她漂漂亮亮的,所以总是叫夫人多打扮,让大人见笑了。”宋方荣目光转向身边妻子,目光里透出几分缱绻,好一会才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望向一旁的李平阳,“不过家妻不过一庸常妇人,比起大人之妻那真是犹如微茫比皓月,葱兰见牡丹啊。”

张峒道登时笑起来,随即慌忙开口:“哎,可不能瞎说,这位夫人是……在下的知己朋友。”

李平阳在背后瞧着张峒道一副乐呵呵地模样,再看看那诡异的宋家夫人,心里不由得嘀咕起来:“……这人真是,天生心大吧。”

宋家夫人虽然看着有几分诡异,但是到底是各家的家事,多做过问也不礼貌。加上眼下三人有了新的目标,也没有什么心思留下来吃饭,匆忙从掌柜那里问到了于老四住的村子——一个没名字的村子,因为村里姓于的多,大多数时候就叫于家村。

但是和相对稳定的白家村不一样,于家村的人似乎都有点邪乎。许多村里人都从事着阴暗上不得台面的行当,搬尸、叫魂、占卜,还有些更不能说的。这一脉似乎子子孙孙都有些仿佛牲畜野兽般的钝感,他们天生就比一般人更加不怕死,甚至特地会去做更危险的事情,长相也是类似的干瘦、黝黑、驼背、吊梢眼。

因为从事的行当大多需要走南闯北,加上见不得光,所以村里很少人会娶亲,偶尔有人成亲,要不是是种地捕鱼的,要不就是神汉娶了个神婆。

久而久之,于家村的人越来越少,村子很快就趋于荒废,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户人家还在此居住,其中就包括搬尸匠于老四。

——眼下查了这么久,也就于老四还算个线索。如果于老四当真就是烹尸案的被害者,那么再去查凶手姑且比一开始无头苍蝇似的跑可强太多了。

李平阳这么久了也没找到什么“美人骨”的线索,也是有些着急了,有心想要跟去一探究竟。

不过张峒道似乎并不想让她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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