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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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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从南方调运公粮至北方,主要分为海运和漕运两个部分。从明成化年间开始,每年的漕粮运量常额约为四百万石,其中六成是来自南直隶和浙江。而除了漕粮之外,江浙地区的苏州、松江、常州、嘉兴和湖州五府还需承担专供宫廷、京官的所谓“白粮”,每年二十一万四千石。
明代规定漕粮全征本色,不得减免,除非在重大灾害或者漕运受阻的情况下,不得用金银或其他商品折算。而包括运费、修船费、人员消耗等等,全部都由粮户承担,按照正粮加耗派征。
如此一来,就给各级官府的贪污聚敛留出了巨大的操作空间,各种名义的加耗杂派层出不穷,甚至比正常缴纳的数量要多出了好几倍。
各府有户部和漕府的官员坐镇指挥,而州县以下就是由粮长负责征收和解运工作,粮长之下还有解户和运夫,以徭役的形势承担运输任务。
但运输过程中一旦公粮出现各种折损,又或是因为没钱应对官吏勒索而导致无法通过官府的验收,那所造成的损失都将由承运者全部承担。由此被逼得家破人亡者,在民间比比皆是,整个漕运体系也成为了官逼民反的加速器。
这粮长曹崑便是一个典型的受害者。他在十多岁的时候,便被迫继承了他父亲的粮长职位。而他父亲的卸任也并非正常交接,是因为一次运粮过程中船只在河上倾覆,上千石粮食沉入河中,他父亲无法承担损失,干脆就选择了逃亡,从此人间蒸发不知所踪。
当事人是跑掉了,但这笔债可没法跟着跑。所谓父债子偿,曹崑不想全家坐牢,就得承担这份债务。从他就任那一天起,便已欠下了官府一大笔钱,只能通过连年不断的徭役来慢慢偿还债务,到如今已经干了七年了。
卷宗中没有提及特别联络处是如何与这个曹崑建立起了联系,但从字里行间的信息来推断,很可能是曹崑有主动告密的意图,然后被转给了特别联络处来负责处理此事。
而曹崑要告知海汉官方的事件,也正是与漕运和征解田粮有关。
1654年大明向海汉称臣投降,虽然名义上海汉将会继承大明的统治地位,但接管这样一个庞大国家的管理体系也并非短时间内能够完成,很多地区和部门依然是延续着大明统治时期的运转方式。为了完成平稳过度,海汉也不得不默认这样的情况。
大明的漕运事务是由设在南直隶淮安府的漕运总督管理,这个职位的全称是“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也就是说漕府不仅管理长达三千余里的运河,而且还有权管理运河沿线的地方事务。
漕运总督下面还有理漕参政、巡漕御史、郎中、监兑、理刑、主事等文官,又有运军编制,下辖参将、统领等武官,文武官员加一起约有两三百号人。编制最为庞大的时期,漕运下属的卫军竟有十二万人之多。当然这中间是有多少用来骗朝廷预算的空头名额,那可就不太能统计出实情了。
但即便是在明末崇祯年间,漕府下辖的仓储、造船、卫漕兵丁等在编人员,仍有几万人之多。如果再加上运河沿岸靠着漕运体系为生的民众,那么这个数字恐怕还得翻上好几番。
如此庞大的机构,一旦停下运转,那么可能就会影响到几十万人的生计,进而引发社会动荡。而且北方地区仍需从通过漕运从南方输入物资,所以必须要保证漕运体系能够继续平稳运转。
而海汉想要对原有体系取而代之,显然也不是派几名官员过去接管,换个衙门招牌就能起到效果。所以海汉在接管江浙之后,也暂时还没对漕运体系采取行动,依然是让其保留着以前的编制,照常维持运转。
但也正因为如此,海汉的态度大概给某些人造成了误解,认为海汉因为种种忌惮而无法完全掌控漕运体系,那么大可借着这段非常时期动一些手脚,谋取私利,或是给海汉制造一些麻烦。
曹崑在去年下半年一次北上押运粮食的任务中发现,苏州至淮安的运河上存在着许多问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便是途中的克扣和折损计算。以损耗之名在漕运过程中捞取油水,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以前有漕府衙门专人盯着,一般不会做得太夸张,各个环节把自己该收的一份好处收了也就罢了,运到北方至少还有八成以上。
但如今运粮船还没过淮安,漕粮就已经以损耗的名义被偷偷刨掉了三成左右。据曹崑所说,他在半夜见到当地卫军有组织地登船卸粮,并且被警告不许对外声张。
如果是以前出现这样的状况,那承运者肯定要担责,弄不好还得像曹崑父亲那样赔偿损失,但如今在背后组织这种行动的主使者为了不让事情败露,已经找到了更好的借口,便是将这黑锅推到海汉头上。
运抵北方的货物数量不足,是因为途中被海汉查扣了一部分。如果不认缴,那别说粮食,整个漕运都可能会就此中断。谁要觉得有问题,那就自行去找海汉交涉。
这样的理由虽然很牵强,但偏偏很有效。对此感到不满的人,只会听信传言,把这笔帐直接记到海汉头上。怀有疑问的人,也未必有渠道能够查实海汉是否有过这样的行为。
漕府衙门已经没有了向明廷效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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