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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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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她快走两步,背着手背对着林振武说话,“这还叫事儿?我可答应大姐,回头我想办法,保准让她穿的漂漂亮亮,开开心心的。”

林振武听着,想着大姐真心的笑模样,只觉心里特别暖,虽然接触没几次,可她好像总是这样,不管什么事到她嘴里,好像都不是什么大事,和妹妹一起嫁人,她什么都没有,也不会哭哭啼啼,怨天怨地。

她摇头晃脑,一副自得样子,差点被一块石头绊倒。

林振武一把拉住她,皱眉,“好好走路。”

“真凶。”唐秀秀佯装叹气。

林振武顿时不知道摆出什么表情,半晌,他又出声,“怕我?”

他大概想表现的温和点,可刻意做出来的表情,总不如无意中那么自然,竟有些皮笑肉不笑的阴险感。

唐秀秀噗嗤一下找出来,“你还是别这样。”

林振武眉头紧皱,“哪样?”

唐秀秀努力板着脸学他平常的样子,“你还是这样,就这样,严肃起来,酷酷的。”

她补充,“我喜欢。”

林振武看她笑的可人,知道她说的不假,一时不知什么滋味,他在村里风评怎么样,他知道,村里那女孩子,就没有不怕他的,就算远远见他,也会早早躲开,被他看一眼,就吓得哭,也包括之前的她。

“以前怎么害怕我?”

谁让你在村里名声差呢,都快能止小孩夜啼,“因为以前和你没关系,可现在你是我未婚夫,当然不怕,振武哥,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任是谁,被一个漂亮女孩,认真注视,这样全身心信任,心里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林振武伸手牵住她,点头,“保护,以后,谁也不怕。”

“走,去百货大楼。”他脚步轻快。

八十年代初,政策改革头两年,在乡下,许多人还不敢私自做小生意,可县城里,改革春风已经冒出尖尖角,不管什么时代,总不缺有眼光抢机会的人。

县城里,起了一栋三层的百货大楼,从日用百货到时兴服装,再到自行车缝纫机,家用家电,应有尽有。

里面是水泥地,打扫的很干净,日用百货一层,每个柜台上,几乎都带着玻璃罩,需要什么,高冷的售货员会给拿,有着浓厚的年代色彩。

大宗商品依旧是需要票,虽然各种票据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可这时候,它还是硬通货。

他们这趟,主要是到二楼服装区。

这年头,城里人结婚,三转一响成为趋势,三十六条腿已经有些不够看,可在农村,根本没那么多讲究,特别穷的家庭,什么都没有,直接换亲的也有,家里不行的,只要双方同意,男方出点桌椅板凳,女方陪嫁铁锹镐头的也有,很多人,还是认钱,真金白银最动人心。

南山村的风俗,男方家准备好婚房,彩礼钱给女方送去,基本就什么都不用准备,讲究点的女方,锅碗瓢盆,床单被褥都会陪嫁一些,算是有个过日子的底。

所以像林振武这样,婚前带着媳妇买东西的,实在少有。

他看唐秀秀好奇看来看去,一副什么都没见过的样子,“第一次来?”

可不是,唐秀秀点头,“第一次来县城。”这么具有年代感的超市,她还真第一次见。

林振武见她看来看去,满脸好奇,心里一软,“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给你买。”

虽然服装区的摆设没有后世那么琳琅满目,设计新潮,可到底也是这个时代的潮流前线,好些衣裳还是很能看的,唐秀秀眼睛都亮起来,“走吧,看看去。”

林振武还记着这次的任务,“先看红衣服。”

毕竟是县城,竟然有一整个区域都是婚庆服装,女士红外套红裤子,红裙子红毛衣,红皮鞋红皮靴,初春时节的衣裳,还挺全乎。

林振武看着满眼的红,少见的有些局促,“你挑。”

对于红色,唐秀秀很是钟情,上辈子还是社畜时,下班后,她也曾一席烈焰般红裙,游走在喧嚣酒吧,看直过一众人的眼。

不过这个时代的服装,就保守很多。

她眼光精准,不一会就选中掐腰上衣加直筒裙的套装,问林振武,“这一身怎么样?”

她白嫩小脸,被红衣映衬,都带上些绯红,明艳动人。

林振武清清嗓子,认真看过,点头,“好看。”他觉得,她穿什么应该都好看。

他看在另一边坐着的卖货员,“售货员,这身衣裳拿出来,我们试试。”

售货员眉头一皱,刚想说试了就要买,抬头对上林振武的视线,话又憋在嘴边。

真是的,挺板正个小伙子,长那么凶,她站起来把衣服拿下来,“试可以,别弄脏,弄脏你们就得买回去。”

唐秀秀看她代答不理,一脸高冷的模样,顿时咋舌,果然网上说的没错,这个时代的售货员,不用低声下气,没有考核指标,好干的很。

不过也就这几年了,她不答话,进换衣间换衣服。

这身体什么都好,就是有些矮,她还是习惯一六五的身高,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她想着,以后要好好补营养,二十五还鼓一鼓呢,何况她才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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