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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审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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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婚,你们不曾在衙门登记,那么就你胡搞乱搞,只要你和你的家人养得起孩子,那无所谓。

并且在最开始立户的时候也有规矩。

一户只有一个宗子或者宗女,剩下的都是庶出。

家产按照一半一半的继承分配。

宗子或者宗女继承一半,另一半归其他庶子分配。

在立户的时候也说了,只要立了户,得了爵位,就是我有辛氏庶人,他们将会得到我有辛氏的诸般律法庇护。

当初你完全可以选择,不认这个孩子,只挂在其母名下,承袭其母的爵位,或者与其母商量,将次子置于孤儿院中。

如果选择留下来,有辛氏会给你们均田,孩子长到对等年岁,会给你们家田。

怎么,享受了有辛氏的免税额度,现在开始要通过殉葬坑杀这个孩子,难道认为这个孩子年岁不够,就可以随意处决?

殉葬虽然一直没有管制,但这不是你们用来谋财害命的手段!”

辛屈作为法律制定者,才不会傻呵呵的跳入“正义”,他要的是“秩序”。

至于“正义”与“秩序”之间的“公平”怎么达成,自然是“利益”做为砝码来平衡天平。

辛屈直接说他们是为了姚姓的利益,选择借殉葬的借口,来残害这个叫做长哥的小子。

“可是……”

“长哥,入籍,庶人。”辛屈冷冷的说,“根据有辛氏的诸般律令规矩,无端杀人。

主观故意者,判斩首,可用爵位冲抵免死。

死者为庶人爵,尔则需要下士爵位冲抵免死,贬为死者家庭奴隶十年,或入死营三年不得升爵。

死者为国人爵,尔则需要中士爵位冲抵免死,贬为死者家庭奴隶十五年,或入死营五年不得升爵。

等等,以此类推。

但如果是众犯故意,以群责,主犯最加三等,从犯最加一等。

如果此事被你做完了,你光是一个众犯故意,就需要一个不更爵位来冲抵,才能免死!

随你参与的众人,全部需要受到相关惩罚,最低都得要有一个中士,你们之中,几个是中士?”

这群人脸色一变,也有一些缩了缩脖子。

“别以为法不责众!有些恶劣的事情,绝对不可能法不责众!”辛屈拍着惊堂木,怒声着,“总之,不管你们怎么想要处理偷情之人。

有辛氏有律令,不是要求旧邑乡,每隔三日晚上,宣读有辛氏现行的《律令吗?所有家长,每三日都必须去学习。

难不成,你们将相关规矩,当做耳旁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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