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书院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签到诸天从笑傲江湖开始 > 第七十五章 锦衣卫训练行动

第七十五章 锦衣卫训练行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汪汝淳也已经把那八件玉器出手了,获得七十多万两,要全给沈飞。沈飞坚持依约只收了五十万两,说最近北京城很多商人捐银,这个钱汪汝淳实在不想赚,就直接捐了吧,而且要求送到内帑,汪汝淳答应了,连带他之前出手那二十一串珍珠赚取的差价二十万两,一共四十万两又送进了崇祯的内帑里。

崇祯之前收到汪汝淳垫付的珍珠货款三十二万两,又裁减锦衣卫和太监省出二十万两,拔出五十万两送到昌平幽都山交给阎应元训练锦衣卫精锐,比之前答应的还多了十万两。这下六十万酒税加沈飞和汪汝淳的捐银,内帑又进帐了一百万两。

不过很快就来了要花钱的事情,汤若望已经从陕西回到了北京,和邓玉函汇合了,邓玉函奏报他打算马上动身返回欧洲去。先到南方接收选拔出来的一百个十五岁以下的童生,然后就去广东乘船去西洋,接受了留学任务的方以智也做好的随行准备。

崇祯就调拔了二十万两银子给方以智和邓玉函,作为一个使团不能太寒酸了,让他们在南方购买一些书籍和物品,作为送给欧洲各国的罗马教化王(教皇)的礼物,还交代买一些伽里略和开普勒可能感兴趣的物品。伽里略虽然历史上被判终身监禁还有五年,也已经被罗马教廷训诫过,要请他过来肯定也需要经过教化王允许,之前崇祯已经和他们商量好了对教化王的说辞。

原本这是一个公派性质的留学和挖人的使团,可以用朝廷的钱,不过这事情是崇祯在观星台小范围会议时决定的,没有和其他官员商量过,涉及到用钱的事情,肯定会有人习惯性反对。崇祯不想和他们多扯皮,反正现在内帑里有钱,就从内帑里出了二十万两银子兑换成了会票给了邓玉函、汤若望和方以智三个领队,让他们南下开始了前往欧洲的旅程。

汪汝淳交给沈飞的五十万货款也是会票,平时日常的开销还是沈飞刚到的几个月出手第一批珍珠还没有花完的。除了早就已经贬值变成废纸的大明宝钞,明朝官方没有发行过纸币。“会票”是民间一些大商帮建立的钱庄等私人金融机构发行的,有点像现代一些商业票汇,具有一些小说里大额“银票”的功能,流通和使用已经很广泛了,很多商人出门经商携带的大额资本都是会票形式。

过了几天,又收到密信,阎应元训练的“教导连”已经差不多了。秘密训练营地安排是昌平城西三十里的幽都山里,北京城古称幽州就是源自这幽都山。外面有一片丛林,可以沿小路进入里面的一大片空地就是。这里永乐年间本来就是锦衣卫的训练基地,早就建有房屋,后来时间一长就废弛了,甚至都忘记了。

幽都山名字不吉利,附近居民很少,只有一些砍柴的樵夫偶然穿越丛林在里面就早废弃的房屋里过夜,崇祯查阅宫中旧档才查到昌平州里这么一处锦衣卫属地,现在连锦衣卫高官都不知道,正好符合保密需要。阎应元来了以后,雇了一些樵夫,和自己带来五十个辽东流落过来的少年一起,清空出了场地。

接着阎应元就出去招募人手,都是阎应元早年和父亲游历时结交或者听说过的有格斗能力的豪杰,明代武将的来源是世袭和武举,武举也是需要考策论,也有一定文化和军事水平门槛,就挡住了一大批只擅长格斗民间豪杰。锦衣卫中高层则是连武举都没有,就是世袭或者是有功官将亲属的恩荫,有很多无能的纨绔子弟,论打架恐怕连普及衙役都不如。明英宗正统末年,锦衣卫指挥使马顺被一群文官一拥而上乱拳打死,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可见锦衣卫的打架能力了。

虽然锦衣卫的名声不怎么样,阎应元直接是崇祯打算振作对付建虏为由,加上性情豪迈,谈吐爽快,经常几句话就化解了对方的顾虑,不少人不仅自己答应,还介绍了师友,很快就有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的三百人备选,优中选中,选拔了一百二十人,连之前商敬石为首的十二人,一共一百三十二人就开始训练。

这些人学的也多是流传到民间的军中格斗技能,每一个江湖门派都相当于985或211水平的大学,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穆人清向袁承志介绍华山派门规还有什么“不仕、不保镖”之类,几乎就是普遍现象。

个人格斗能力和军队群体作战的技能是两回事,戚继光《纪效新书》就说过“开大阵、对大敌,比场中较艺,擒捕小贼不同”、“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杀还他,只是一齐拥进,转后皆难,焉能容得左右动跳”?“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寸步,大众亦要夺心,焉能容得或进或退”?“平日十分武艺,临时如用得五分出,亦可成功;用得八分,天下无敌;未有临阵用尽平日十分本事,而能从容活泼者也”。

沈飞在《神雕》世界训练军队在军中普及的也只是加强攻防身体素质和力气的《龙象般若功》,只是作为追杀歼灭最后溃逃敌军的组建了高手团队,这些团队还是十几年时间用《全真内功》挂机出来的,每一个功力都不会差于二论五绝,或者就是亲传弟子大发五宝花蜜酒,但是这种做法是非常破坏武林实力平衡的,想想这批人的实力沈飞有些头大,不想在别的世界再这么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